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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头乐闯红灯获赔36万,法院以「生命权大于路权」判决,公平吗?

近年来无数的判例让人们大跌眼镜,我列举几例。

南京彭宇案、大同订婚强奸案、天津气枪案。

这些案件判决引起轩然大波,成为社会热点事件。总结就是:法官判决与老百姓预期不符,且偏差较大,颠覆人们三观,可以说判决完全超出普通人的认知。接着,官方出来声明,百般解释和普法,但老百姓就是不买账、压不住舆论,事件难以平息。

对此,不少法律专家与律师也从立法本意、司法适用、证据规则等角度展开分析。从立法层面来看,规则设计的初衷在于定分止争、维护公平正义。但执行过程中会出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不统一,西方法律体系与东方社会常识、公序良俗衔接不足,同时也暴露出司法裁判与社会公众认知之间的鸿沟。

作为普通老百姓,人们遵循的是道德与传统公序良俗作为日常行为准则。人们并不关心法律,只有遇到法律需求时,才会去关注和学习那些法条。

举个简单例子,顾客在经营场所摔倒,店家需承担赔偿责任,其法理基础源自西方大陆法系的安全保障义务,强调经营者对场所风险的管控与对消费者的保护。这套规则并非中国传统法律体系产物。在中国数千年礼法与习惯中,向来强调个人自担风险、各负其责,从未有过"他人在自家地盘出事,主人必须赔偿"的普遍规则。正因这种立法来源与本土传统认知存在巨大差异,类似判决才屡屡与大众朴素的是非观相悖,即便官方反复释法普法,也难以真正平息争议、说服人心。

你可以想象一下,丫鬟/小厮在主人家摔倒,去县衙状告她主人的情景。

我的观点与专家/律师/网友完全不同,我认为出现这些判例的根源不是立法问题,而是典型的社会阶层矛盾问题。

回到"老头乐闯红灯"事件,案件引起广大网友的热议。有网友认为法院的判决很合理,汽车驾驶员的确有疏于观察和未及时采取规避行动的问题,过路口未减速;也有网友认为法院的判决不合理,老头乐就不该上路,不闯红灯就不会发生事故。

这不就是各种阶层(圈层)的矛盾吗?他们用各自阶层视角看问题。社会底层认为这个判决很合理,因为他们多数是行人,站在了弱势群体立场;而精英圈层认为是老头乐责任,他们代表了车主一方。

其实法官也是如此。很多来自社会底层,虽然受到了高等教育,"底层出身 + 高考上岸"的精英路径,思维里既有法律训练,又藏着原生阶层的本能与视角,判案时会不自觉带出来。

当一个共情弱势群体的法官在判决"老头乐闯红灯"时,就会做出上述判决。

大同强奸案,最不幸的是嫌疑人遇到的是三个女权小仙女法官,她们共情女受害者。

同理,我们的公务员也大多来自社会底层,依靠高考一路突围,跻身精英阶层。他们天生带着仇恨,制定的政策是对富不友好的,这导致大量富人润出去,财富外流。你是否想过为什么马斯克、比尔盖茨、黄仁勋……不移民外国?根源就是政策。同时他们对钱的欲望也是最强的,这导致我们用尽一切办法,也解决不了贪污的问题……

最后,即便接受过高等法学教育,拥有专业知识与司法理念,也终究难以完全摆脱出身带来的思维烙印。所以才会出现"不是你撞的,你为什么要扶"——这是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说出来的话吗?